方知夏坐在摇椅上拿着剪刀,满脸不屑地剪着我的太子妃吉服:「江如意,你仗着长得像我,才进了这东宫,如今享够福,该滚了。
「这太子妃吉服,你更是不配。不如拿去烧火。」
宫人们个个低着头,虽怒却不敢阻止她。
毕竟她曾是太子心尖尖上的人。
为了救她,太子险些命丧东山。
她丢失三日,太子不吃不喝形如槁木。
但今时不同往日,如今站在太子身边的人,是我。
我静静看着她将吉服彻底剪碎,才冷冷开口道:「将这王府弃妇,扔出去。」
方知夏闻言大骂:「江如意,你不过是件赝品,凭什么敢碰我?」
我看着被宫人架住的方知夏,笑道:「就凭我是太子三书六礼开正门娶进宫的太子妃,拜过列祖列宗,见过皇上皇后。」
方知夏红着眼骂我:「你等着,太子回来定会拿你的头去喂狗。你若伤我一分,他会杀了你。」
我没再理她,轻抬手指,宫人们便将她拖了出去。
一个能被我从高台拉下的人,又怎么争得过我?
三年前,齐王告诉我,我和方知夏长得很像。
像到站在一块儿,宛如同胞姊妹。
但她是南阳侯府嫡女,太子的青梅竹马,满京城里最耀眼的姑娘。
而我,无父无母,是齐王培养的暗探,行动在夜深人静时。
我们俩,一个是骄傲地挂在天空的艳阳。
一个,是夜色下阴沟里讨生活的蝼蚁。
但齐王告诉我:「如意,只要你愿意,从今往后你可以活在阳光下。
「只要你能取代她,事成后本王会让你成为我大周皇后。永远留在本王身边。」
我心动了。
我没有任何依靠,只有齐王,这些年我吃尽了苦头,只为了他能回头看我一眼,能夸我一句。
这条件,很诱人。
特别喜欢《长恨花》这本书,感觉除了更新慢其他的都特别喜欢,写的那么慢但是完全没有不想看的那种,还是非常喜欢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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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一个学生党,只有周末才能玩手机。每次回家都很兴奋,因为佚名大大更文了!可是跟本不够我看。呜呜呜。那个伤心!
特别喜欢《长恨花》这部小说,特别甜,以前喜欢看穿越的,现在比较喜欢这类甜文,感觉自己一整天的心情也是这样甜甜的。很喜欢男女主的爱情,没有什么各种磨难,只有彼此信任,简直甜到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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